近日,《广元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出炉,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报告》全面披露了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以及2022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服务改进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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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运行健康平稳
《报告》显示,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提取以及贷款三项业务均呈上升趋势,实现资金高效运行,公积金制度作用发挥显著。
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打出建制扩面组合拳,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积极稳妥推进缴存工作,开户单位220家,净增单位41家;新开户职工1.07万人;实缴单位2956家,缴存额30.6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1.41%、7.13%。
2022年末,缴存总额228.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9%;缴存余额119.32亿元,同比增长10.0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多年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始终以每年增幅两位数以上高速增长,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打下良好基础。
数据显示,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和金额分别为4.35万人和19.79亿元,提取额增长大幅上升,同比增长19.7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4.54%,比上年增加6.82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109.2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13%,表明我市公积金资金得到充分使用。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4万笔10.13亿元,为满足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目前广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57万笔131.39亿元,贷款余额75.9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50%、8.36%、-0.52%。
同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资金情况适时调整贷款业务种类,确保“应贷尽贷”, 尽可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
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277笔10682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885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9230.34万元。
二、社会经济效益突出
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多年发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已基本覆盖到位,非公单位和小微企业成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展建制扩面工作的主要方向,越来越多非公有制单位、职工不断加入住房公积金大家庭。
2022年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8.85%,国有企业占26.53%,城镇集体企业占2.08%,外商投资企业占2.8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0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0%,灵活就业人员占比为0.04%,其他占0.4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7.04%,国有企业占23.02%,城镇集体企业占0.63%,外商投资企业占 5.7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0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95%,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1.58%。
根据《报告》数据显示,中、低收入群体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贡献力量和受益群体。从缴存业务看,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83%;新开户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2%;从提取业务看,中、低收入占99.83%;从贷款业务看,中、低收入占99.79%,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主力和最大的受益群体仍然是中、低收入人群,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
三、住房保障作用显著
2022年,全市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0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84%,租赁住房占1.66%,租赁住房占比逐年增长,虽与其他住房消费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也说明公积金制度在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4.5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69%,其他占 4.18%。表明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明显,为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还贷压力和无房职工租房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5.2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9.53%。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5961.68万元,有效减轻了职工经济负担,降低职工购房成本。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21.56%,90-144(含)平方米占75.88%,144平方米以上占 2.56%。购买新房占76.6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0.6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比为0% ),其他占2.65%。
《报告》显示,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5.67%,30岁-40岁(含)占34.54%,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青年人购房的力度大。
我市公积金中心坚决落实“房住不炒”要求,大力支持缴存职工首次购房、购买刚需和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显示,贷款职工中,首次申请贷款占90.97%,144(含)平方米以下占97.44%,住房消费需求进一步得到合理引导,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2022年,我市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圆职工安居梦。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195.35万元。到2022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9108.44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四、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按照国、省稳住经济大盘专项督查方案要求,围绕“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行深入调研、专题研讨,及时推出我市公积金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提高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及降低购房首付款比例等九条阶段性支持政策,提升缴存职工购房意愿,促进市场住房消费,助推房产市场回暖。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以来,共计办理提前偿还贷款本金1638笔2.04亿元,为1284户缴存职工家庭发放贷款5.65亿元,助推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八届一次会议审议,管理中心出台《关于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通知》(广住发〔2022〕9号),由原6000元/年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年,2022年全年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3397人3287.03万元。
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70万元,单职工50万元。(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60万元。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2022年6月9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调整了贷款限额、首付比例、房屋套数认定方式、贷款年限、还贷方式、异地贷款政策、征信报送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2年10月1日起,首套房5年以下(含 5 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 2.75%调整为 2.6%,5 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 3.25%调整为 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 5 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 3.02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五、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以跨区域综合办事窗口为主阵地,全国监管平台无纸化代办“跨省通办”业务,打造跨域人群的“流动阵地”,全年共计办理58笔412.98万元,协查47件,办结率100%。
整合市、区业务积极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窗统一出件”的服务模式。7个管理部严格执行“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带人带章带事”入驻政务中心窗口,扎实推进“首席事务代表”互联互帮工作机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化,无负面清单,事项入驻率100%。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整体联动,全盘推进“智慧公积金”工程实施,优化多个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联动,建成办事预约、咨询、取号、办理、取件全流程智能化集中服务体系,智能机器人、导服一体机及时引导解答办事流程等热点问题,手机远程预约、一键无声叫号无缝解决各类办事需求,业务自助办理机智能分流,减免窗口初审环节1项,实现业务“零等待”,进一步提高公积金业务办件效能,增强办事群众体验感和幸福感。
开展“纾困增效”提质行动,实行“停业不销号”制度,落实“惠企一站式”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综合营商成本。审核事项全面下放,缓缴、降比由管理部自行审批,减少办事群众“来回跑”2个环节。围绕企业需求,打造“一表提交、免费开办、自动审批、终身服务”全链条开办模式,提速75%。去年以来,综窗受理开户220家,线上自动审核95家。配套“业务清单制+一次性告知”改革,对办事群众提供“一事一单”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0%。与多部门协同推进国务院“一件事”落实,退休、招聘、贷款、开办等多个“一件事”正常运转。以公平公正高效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公积金系统内跨部门协同监督手段,建立完善公平公正服务审查处理和回应机制,去年以来,整改电子疑点稽查数据4775条,位居全国第一。
与“12345”建立民意直通车服务机制,受理问题建议146条,全部解决到位;入驻政务服务热线“专家席”,24小时手机回应群众诉求,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总枢纽”。先后向全市967个企业及个人通过电话调查满意度,各途径反馈问题均已销号,好评率达90%以上。
参加首次营商环境“背靠背”评价,在40个市级参评单位中排名第7。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强化对窗口法治化服务刚性监管约束,着力清理各类企业或办事群众在申请资格、等待时限、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化待遇,切实保障各类办事群体依法使用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平等享受政府支持政策。去年以来,窗口均未收到有效差评,好评率100%。
持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应用,规范线上线下同标准要求37条,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27条,25项业务全部实现数据对接,业务覆盖率100%,“一证一照”材料减免率100%。去年以来,一体化平台受理业务4803笔,按时办结率100%。布局多平台自主服务终端,“掌上办”能力不断增强,网上受理率达60%,进一步提高服务事项网办深度,实现企业和群众线上办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2022年,我市公积金中心在自有系统建设了征信信息共享,法院执行扣划,开户、退休、身故、贷款“一件事”等17个业务办理接口开发。在“天府通办”上线自助服务9项业务办理。
此外,2022年我市公积金系统组织防疫志愿服务队赴“双报道”社区和值守卡点,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就地下沉社区“变身”志愿者,坚守“疫”线,展现公积金人众志成城、攻坚克难的精神面貌,被市精神文明精神委员会授予“疫情防控优秀志愿服务组织”,郭亮等个人被市级部门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剑阁管理部获住建部表彰“全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利州(直属)管理部被省住建厅表彰为“最美公积金窗口”;中心获评省住建厅“川藏”结对子帮扶先进单位;中心获评全市“营商环境先进集体”。
纵览《报告》,客观反映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效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体现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守帮助缴存职工“住有所居”的初心使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超越取得的突出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