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
  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请参看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程序

1、信息形成或者变更时,由起草或拟稿单位提出公开属性建议;

2、报审签领导确定信息公开属性;

3、属主动公开内容按照规范整理信息内容;

4、经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核后公开。

(2)、主动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主动公开方式

新闻媒体,便民资料,公 开 栏,门户网站

(4)、主动公开查询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550号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5)、主动公开查询网址 http://zfgjj.cngy.gov.cn/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4、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2)、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需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

2、属于不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

3、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指引告知申请人;

4、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3)、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1、申请人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在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cngy.gov.cn)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

3、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样表下载:
  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莲花路197号 
  办公时间:08:3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0839-3308640
  传真号码:0839-3308640
  邮政编码:628017
  电子邮箱:110955146@qq.com

四、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进行投诉。(具体内容请参看信息补充公开-监督投诉部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级政府监察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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