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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12 字体: [ ]


文字解读:关于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通知 (广住发〔2022〕9号)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通知

广住发〔2022〕9号

办公室,各科、管理部:

为持续深化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经4月1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八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高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原6000元/年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年。

本通知从2022年4月13日起执行。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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