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下设苍溪、旺苍、剑阁、青川、朝天、昭化、利州、宝轮管理部共8个派出机构。中心总编制65名,均为其他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4人,其中其他事业人员48人,工勤人员6人;退休人员6人。固定资产总额1483.48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77.13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1233.12万元,下降4.5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统一标准压减;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77.13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33.12万元, 下降4.5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统一标准压减。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78.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3.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125.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398.72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8万元,其中:设备购置1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与2018年费用持平。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25.3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公积金中心政务大厅服务工作经费全年预算90万元,主要用于规范政务服务,服务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及新市民群体扩面;逾期贷款催收;窗口服务专用设施设备维护及购置,业务宣传、办事指南、表册等日常专用资料印制,多层次技能培训。完成归集总额达 53.2亿元,当年提取总额20.8亿元,贷款总额达到30.8亿元,贷款逾期率低于省下达指标,缴存人数较上年增长1%。公积金中心县区管理部工作经费全年预算90万元,主要用于8个县区管理部为市辖各县区群众提供公积金归集、缴存、提取、信贷、结算等服务,将新市民群众纳入公积金服务对象,逾期贷款催收;窗口服务专用设施设备维护及购置,业务宣传、办事指南、表册等日常专用资料印制,多层次技能培训。完成县区归集总额79.8亿元以上,提取总额31.2亿元以上,贷款总额46.2亿元以上,贷款逾期率低于省下达指标,缴存人数较上年增长1%。公积金综合系统运行保障经费全年预算6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厅、手机APP、微信、自助查询等8个渠道)的运行完善,确保多渠道服务平台使用顺利。公积金电子印(签)章系统全年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公积金归集、信贷、会计等业务全程网办目标,加强对现有系统尤其是网上政务大厅安全性进一步优化。促使信息安全、便民、高效。(其他明细详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固定资产原值1483.48万元。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