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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8-01-02 字体: [ ]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要求规定,现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告,并就资格复审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根据笔试成绩和公招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网站公布,并一同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电话通知到每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应主动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联系和咨询。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于2018年1月8日上午9:00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同时需带上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相关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截至当日16:30。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二、面试(技能测试)

(一)面试(技能测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测试、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于2018年1月10日进行,具体安排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附件: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月2日 


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姓  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职位编号

招聘人数

笔试成绩

岗位名次


魏小芳

510823XXXX8947

7120207014128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综合管理(管理岗位)

171052

1

xx

1


 

510812XXXX5019

7120207014122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综合管理(管理岗位)

171052

1

xx

2


魏前成

510823XXXX8979

7120207014126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综合管理(管理岗位)

171052

1

xx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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