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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 2020-07-08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下设苍溪、旺苍、剑阁、青川、朝天、昭化、利州、宝轮管理部共8个派出机构。总编制65名,在职人员51人,聘用人员22人,退休人员8人。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市公积金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七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围绕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坚定不移落实“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全年归集、信贷、提取等主要指标增长率保持与全市GDP增速基本同步,贷款逾期率低于上年水平,资金安全可控。

(一)提高站位,坚持党建引领发展。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解决好思想“总开关”问题,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续用力,常抓不懈;鲜明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二)创新管理,实现管理科学规范高效。借助技术创新,实现客户信息、档案资料、资金账户、业务流程四个统一管理,实现系统建设平台化、数据应用云端化、监督管理智能化、党建及行政管理业务化、公积金业务标准化、档案管理电子化、财务管理自动化、互联网服务移动化的“八化”目标,为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更多元、更便捷、更灵活的服务。

(三)防控风险,推行公积金失信惩戒机制。抓好公积金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建立公积金失信报送机制,加强部门联网核查和跨地协查,坚持源头治理、行业治理、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失信防控机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良性信用环境,为全面构建我市诚信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加强公积金文化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聚魂,突出政治文化引领,加强行业文化建设。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特点和实际,培育共同认可和遵守的道德标准、行为规范、管理方式以及规章制度,增强执行力,加强廉政文化、效率文化、服务文化、创新文化、团队文化建设,以文化建设推动担当新使命,贯彻新部署,落实新要求的目标,打造广元公积金优质服务品牌。

(五)压实责任,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好党组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管理中心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促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切实做好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深化作风纪律建设,在主动作为中履职尽责,推动政风行风再上新台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4.3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154.3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8.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4.3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177.13万元减少22.82万元,下降1.94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均基本公用经费标准下降,项目经费也按规定比例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万元,占总支出5.04%;卫生健康支出27.28万元,占总支出2.36%;住房保障支出1068.83万元,占总支出92.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07.6万元,公用支出95.41万元,项目支出251.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3.01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各项保险及保障中心基本运转支出的水费、电费、办公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其中:大厅自助服务设备购置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年初资产合计1341.86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服务全市16.8万城镇就业人口,提供归集、缴存、信贷、提取等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信息化对业务及服务的支撑保障;新市民群体的政策制度扩面;确保公积金网络安全和资金安全;完成各专项工作。全市公积金归集总额达 160亿元以上;全市公积金贷款总额达 98亿元以上;全市公积金提取总额达 65 亿元以上;贷款逾期率低于省控指标 3‰ 以内;新增非公企业缴存人数较上年增长;完善“互联网+公积金”及大数据平台建设;完成部门驻村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目标;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依法治市专项工作。实现居民住房保障,缴存单位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5%,缴存个人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

十一、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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