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制
说
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9月19日
二、收入总表 19
三、支出总表 19
(一)主要职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计划编制和归集、管理、使用等职责。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继2017年我市公积金归集总额突破100亿元后,2018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到122.91亿元,同比增长20.02%,完成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07.82%。2018年末,全市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04亿元,贷款总额达到72.53亿元,同比增长26.16 %,完成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11.58%。个贷率67.1%,较上年末增加4.1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累计贷款余额占全市金融机构住房消费贷款余额的47%。2018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达到47.84亿元,同比增长29.96%,完成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13.9%。全市公积金贷款逾期率0.25‰,远低于省3‰的控制指标,风险安全可控;强化内部管理,按照“保障支付、保值增值”的原则,合规调度资金,充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在支付缴存职工个人利息(按1年期定期利率1.5%计息)9392万元、同比增长15%的情况下,2018年仍然实现增值收益7045万元。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稽核科、会计科、信贷业务科、资金归集科、信息技术科六个科室,下设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青川县、朝天区、昭化区、利州区和宝轮8个管理部。
2018年度收、支总计1451.6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59.14万元,降低3.9%。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含结转项目经费168.46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43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9.73万元,占99%;其他收入14万元,占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6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61万元,占75%;项目支出315.5万元,占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1.6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59.14万元,降低3.9%。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含结转项目经费168.46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20.49万元,下降14.85%。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支出贯标项目款338.49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15万元,占6.2%;医疗卫生支出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1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1160.87万元,占9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65.12,完成预算89%。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3.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89.9万元,完成预算96.46%,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目标绩效暂扣部份,等待考核结束支付。
6.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7.2万元,完成预算6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机房三级等保项目正在招标实施中。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9.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3.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37万元,占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7万元,占7.8%。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6.59万元,下降18.86%。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车辆改革封存3辆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37万元。主要用于县区管理部调研检查、公积金专项资金安全检查、中心及县区管理部的联系扶贫村扶贫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基本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2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业务往来单位来访接待。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心成立了主任李豪任组长,副主任蒲永国、副主任李若无、总稽核何天龙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人员、稽核科科长及人员任组员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党组成员及各科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目标设定需分科室、管理部进行分解,汇总后制定整体目标。目标设定后如何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标准,对于不能量化的目标如何设定。二是部门整体目标相对个别项目目标完成较好。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制定目标及考核体系。二是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推进项目实施。
本部门未自行组织项目绩效评价。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115.98万元。
2018年,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业务前台办理。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管理中心于2003年6月成立,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计划编制和归集、管理、使用等职责。
(三)人员概况。2018年,在编人员52人,聘用人员22人。退休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43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9.73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万元,占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6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61万元,占75%;项目支出315.5万元,占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中心按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的时间及时报送预算和绩效目标。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编制准确,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预算编制规范,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说明等符合规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具体。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中心项目经费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申报,办公室集中汇总,领导会议集体决策。项目实施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中心党组成员及各科室全程参与,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
(二)存在问题。一是目标设定需分科室、管理部进行分解,汇总后制定整体目标。目标设定后如何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标准,对于不能量化的目标如何设定。二是部门整体目标相对个别项目目标完成较好。
(三)改进建议。一是科学制定目标及考核体系。二是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推进项目实施。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