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字解读: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解读 广公积金委〔2022〕2号

文字解读: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解读 广公积金委〔2022〕2号

日期: 2022-06-17 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 分享:
【字体: 打印



文件: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广公积金委〔2022〕2号


【提高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限额】

.贷款额度上有什么变化?

答:单职工贷款限额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双职工贷款限额由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根据个人综合情况审核。

【降低首付比例】

.购房首付比例有调整吗?

答: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为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

【调整房屋认定套数】

.申请贷款时是否还需要打印房源证明?

答:不需要,以公积金贷款记录使用次数作为房屋套数认定依据,一个家庭最多使用两次。

.装修贷款计入公积金贷款次数吗?

  答:原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不纳入自住房贷款统计次数。(广住发〔2020〕21号)

【放宽贷款年龄限制】

.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是多少?申请延长贷款期限有年龄限制吗?

  答: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男同志65岁,女同志60岁(有高级职称或实职副县级以上可延长至65岁),借款人可根据自身需要申请,适当放宽至退休后5年。

【推行灵活还贷方式】

.“灵活还贷方式”是什么意思?

答:广元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贷款满一年后,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可申请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公积金余额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

.申请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需要什么资料?

答:本人身份证(如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使用本人及配偶公积金余额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该条款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在支持政策期间使用本人及配偶公积金余额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有没有次数限制?

  答: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间,可申请一次。

.申请使用金额是多少?

答:个人(含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须保留三个月还款额,剩余资金可全部使用。(以万元为单位)

.具体办理流程怎么操作?

答:借款人及配偶本人到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

【实行同城化贷款政策】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有影响吗?

  答:不影响,异地公积金缴存者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在额度、利率、首付比例等方面享受本地缴存人同等贷款政策。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1.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结合广元实际,全市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由原6000元/年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年,2022年4月13日起执行。

2.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提取条件是什么?

答:本人及配偶在广元市行政辖区内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宅基地房屋所有权除外);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每年提取一次。

【推行缓缴降比措施】

1.企业阶段性缓缴/降比期限截止什么时间?

答:此次阶段性缓缴/降比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2.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降比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条件?

  答:因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代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签字同意)并形成决议,报公积金中心审批。

.受疫情影响的阶段性缓缴/降比企业,对企业和职工有什么影响?

:对企业而言,已申请缓缴/降比的不做欠缴处理,不影响企业征信。对职工而言,企业缓缴/降比期间,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征信报送方式】

1.什么条件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不做逾期处理?

:受疫情影响失业或收入明显下降(收入下降超过60%)的借款人,在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贷款不做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2.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不做逾期处理需要什么申请资料?

答:身份证件、近6个月工资流水、申请表。

3. 该政策申请有无时间限制

  答:符合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应在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

.补交申请是否可行?

  答:补交申请不受理。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在贷款逾期前五日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发生了逾期还款,广元公积金中心将不做逾期处理。若借款人未按月足额正常还款产生逾期后再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将不受理。

.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提交申请?

  答:借款人通过中心公积金窗口提交身份证件、近6个月工资流水、申请表。

.申请通过在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是不是就不算逾期?

答:借款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通过的,自申请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未按月足额正常还款的,广元公积金中心将不做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申请未通过在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是不是必须按月正常还款?

  答:公积金工作人员根据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借款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未通过的,告知借款人未通过原因,并告知借款人要按月足额正常还款。

.在申请不做逾期处理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想申请提前还款怎么办理?

答:在此期间,借款人收入恢复,可向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窗口电话预约办理还款业务,将此期间应还未还款项(含本金、利息)足额存入公积金贷款还款卡。

.该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怎么办理还款?

  答:借款人需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将此期间应还未还款项(含本金、利息)足额存入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卡。自2023年1月1日起,借款人须按月足额正常还款,如有未还款项,广元公积金中心将做逾期处理。

.该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仍无法正常还款怎么处理?

答: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到期后仍无法正常还款广元公积金中心将做逾期处理。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38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91号 蜀ICP备09026795号-1

联系电话:: 0839-330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