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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中心实施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 2019-08-19 来源: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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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降低最低缴存比例、优化开户缴存业务、精简业务资料,进一步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业务办理。

  为贯彻长沙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关于给实体经济降成本有关工作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由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定,并经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通过,决定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8%降至5%,即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之前的8%~12%调整至5%~12%。缴存单位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此区间范围内选择缴存比例。

  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的通知》中已根据最新规定向各缴存单位明确了缴存比例,2019年,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试行缴存登记业务在长沙银行柜台办理。为方便新设立的企业单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与合作银行协调,目前,新开户企业单位可在长沙银行华龙支行柜台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

  推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托收业务。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汇缴托收业务,缴存单位签订托收协议后,可指定银行账户,由长沙中心与合作银行自动完成每月公积金汇缴的划扣,无需每月再进行汇缴操作。

  取消纳税凭证、收入证明等业务资料。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超过5000元以上(含)不再提供纳税凭证。其月缴存额由本人自行申报,最高不超过1200元。

  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如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其提供收入证明、工资流水或者纳税凭证等,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确定其月收入水平。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8.14 潭金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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