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文《关于明确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对全市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了明确规定。《通知》明确了其缴存基数按照个人领取的工资(或补贴)计算,缴存比例参照工作所在地行政事业单位缴存,缴存时间从2013年1月算起。聘任或服务期满后,视其新就业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这项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关心,有利于他们扎根基层安心工作。(市中心办公室 董永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