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 中共广元市委、市人民政府对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六五”普法期间,管理中心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基础,积极营造良好的住房公积金法治氛围。
一是围绕“重点工作”实施普法宣传。编印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文件汇编、住房公积金宣传手册等资料。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以及重大节假日,结合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服务进万家,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宣传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政策。同时,组织宣讲队到双报到社区、精准帮扶村等开展“法律大讲堂”普法宣传教育。“六五”普法期间,共发放公积金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为帮扶村赠送科技、法律法规等图书500余本。
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深化法治建设。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细化法治宣传目标责任。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一月一法”学习会,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
三是依靠“法治队伍”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普法联络员和法治教育宣讲员队伍,明确岗位职责,责任到人。同时设立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咨询、信访投诉电话及网络问政“有问必答”专栏,专人负责,先后受理来信咨询5000余件,电话咨询10万余个,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9%。通过业务政策咨询、信访投诉处理进一步扩大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不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管理中心将以获得此殊荣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高标准,严要求,在创新、精准、结合、保障、实效上下功夫,扎实做好“七五”住房公积金普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广元作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