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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 告(第35号)

日期: 2020-03-31 来源: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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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第35号)

 

 

近期,经有关县区排查发现,旺苍县东河镇印月潭社区刘某,剑阁县田家乡田庙村赵某义,青川县关庄镇群力村唐某浩,昭化区元坝镇五一村徐某琼、太公镇明水村李某生等5名境外返广人员,入境前未按规定提前向目的地村(居)委会主动申报;到达广元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入境时间、途经口岸、旅居史、健康状况等情况,违反了市应急指挥部关于“境外来(返)广人员实行申报制和报告登记制”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5人及其直系亲属给予训诫。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3月30日2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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