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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管理部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两查”工作

日期: 2018-11-29 来源: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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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天管理部为落实好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市中心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管理部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进行工作汇报,取得明显成效。11月26日,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办函〔2018〕88号)文件,为该管理部对辖区内住房公积金政策“两查”工作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通知》要求,一是把握政策依据。各公积金缴存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广元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二是严格工作要求。对完善基础信息、按时缴存资金、足额缴存资金、规范合并账户、做好信息变更、严格逾期监管、严厉打击骗提骗贷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按时缴存资金方面,要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必须按月缴存、将财务账目按月分配到每一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账户。杜绝季缴、半年缴、年缴、预缴、缓缴和不缴。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单位部分公积金和财政局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个人部分公积金,于每月工资发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入住房公积金存储专户,赓即分解到职工个人账户,确保账平表等,未分配金额为0。在严格逾期监管方面,要求对未按月缴存的单位、法人、经办人,系统将自动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公积金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未偿还的职工,自动进入住建部监管系统黑名单。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未偿还的职工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通知》强调,各公积金缴存单位要以住房公积金政策“两查”工作为抓手,实现规范执行和防控风险目标,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确保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规范、风控有力、服务高效,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办公室  朝天管理部)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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