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7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议案、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议案、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的议案、关于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议案、关于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议案、关于归还异地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议案、关于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议案、关于修订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办法的议案。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550号,联系电话:3309166。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稽核科、会计科、资金归集科、信贷业务科、信息技术科,下设苍溪县管理部、旺苍县管理部、剑阁县管理部、青川县管理部、朝天区管理部、昭化区管理部、利州区管理部、宝轮管理部。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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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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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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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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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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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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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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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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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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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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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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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资金归集、会计管理工作。分管资金归集科、会计科、剑阁县管理部、青川县管理部、利州区管理部、宝轮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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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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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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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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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人事、信贷管理工作。分管信贷业务科、旺苍县管理部、苍溪县管理部、朝天区管理部、昭化区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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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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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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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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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工作。主持纪检组工作。分管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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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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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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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总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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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内部稽核、机关党建工作。分管稽核科、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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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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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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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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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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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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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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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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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苍溪县金厦怡苑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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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50
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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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52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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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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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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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旺苍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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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5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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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31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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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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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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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剑阁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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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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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66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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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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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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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乔庄镇上坪惠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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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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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720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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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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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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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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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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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557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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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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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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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京兆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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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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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872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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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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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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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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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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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867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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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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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轮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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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电五局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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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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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8446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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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服务:信息发布、业务咨询、余额查询、资料下载、互动交流。服务热线:“12329”电话服务热线。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贵商村镇银行。2014 年,全市实缴单位 2957 家,实缴职工13.29万人,当年新开户单位196家, 新开户职工0.33万人,净增单位132家,净增职工0.28万人,缴存11.46亿元,同比增长 13.69 %。截至 2014 年底,缴存总额54亿元,缴存余额37.5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6.94 %、25.2%。
(二)提取: 2014 年,提取3.91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34.12%,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个百分点。截至2014 年底,提取总额16.45亿元,同比增长31.18%。
(三)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69笔5.40亿元,同比增长37.93%、63.19%。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2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5万笔21.07亿元,贷款余额15.13亿元,同比增长 20.16%、34.42%、26.93%。个贷率为40.28%,比上年同期增加3.44个百分点。
(四)购买国债:2014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 0亿元。当年兑付国债金额0.0105亿元,期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0105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 22.38亿元。其中,活期0.08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5.78亿元,1年以上定期15.56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96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40.28%,比上年同期增加3.4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 13145.07万元,同比增长23.65%。存款利息收入7459.2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5668.99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6.8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 6438.00万元,同比增长27.78%。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6155.84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78.02万元,其他支出4.1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6707.07 万元,同比增长19.93%。增值收益率2.00%,比上年同期增加 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513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100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1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94.0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4094.07 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873.74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2亿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2.37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5873.74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3.88%,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1%。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2.16%和13.69%。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国有企业占 20 %,城镇集体企业占0 %,外商投资企业占0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其他占1%。
(二)提取业务: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27万笔 3.91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59.28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4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0.74%,租赁住房占0.12 %,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40.72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4.4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7.79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2.99%,其他占 5.54 %)。
(三)贷款业务: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27.75%。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09亿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30.49%,90-144(含)㎡占 66.52%,144㎡以上占2.99%;新房占74.74 %,二手房占25.26%。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40.18 %。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14年,全市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工资基数上限不超过本市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以市统计局公布标准)3倍,缴存基数下限按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和个人为1:1同比例缴存。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4]348号),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调整后的5年期(含)以下贷款年利率为3.75%,5年期以上至30年(含)的贷款年利率为4.25%,调整后的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比商业贷款年利率低1.9个百分点。
3.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2014年10月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原夫妻双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0万调整为60万,单边职工最高贷款额度35万调整为50万。
4.当年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政策调整情况:2014年,修
订出台《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和《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实施细则;出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低收入职工基础性涉房消费的惠民政策;广元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贷款保证金比例由10%下调为5%;贷款年限放宽至退休后10年;修改住房套数认定,凡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购自住住房时,均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5.当年服务改进情况:2014年,市本级及5个县区管理部已入驻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值班主任”岗,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公开效能服务承诺,优化办事流程,及时更新办事指南;推行“热心、公心、细心、耐心、诚心”的“五心”服务理念,细化“用心”服务标准。同时对部分业务量大、涉及职工面广的单位开展了“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继续为全市13万余缴存职工免费邮寄个人结息对账单;试运行“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完成网银支付功能的开发和上线工作;在中心网站开设对各科室、管理部的服务评价投票系统,接受群众监督;网络问政“有问必答”栏目开通一年半来,共收到网民891条问题,办结率100%。
广元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