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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日期: 2017-02-06 来源: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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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告,并就资格复审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笔试折合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在其指定的公众网站公布,并一同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主管部门务必电话通知到每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应主动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联系和咨询。

(二)进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或县区人社局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表彰奖励证书和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于2017年2月7日至2月10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三)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审核和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复审时,要注意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遴选相关条件(政治素质、专业资格、知识技能、年龄、学历、职称、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相关工作经历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重点审核是否已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是否具备2年公务员经历、2年基层工作经历,是否为贫困乡镇党政正职,是否为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贫困乡镇领导班子副职和专职从事脱贫攻坚工作的一般干部,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注明所在单位经费性质(全额、差额),以及其他要求等。

市外报考人员也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遴选条件以及上述要求,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给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凡不能形成竞争的职位(岗位),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行公布。

二、面试(技能测试)

(一)面试(技能测试)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测试、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不收取费用,于20172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各主管部门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附件:2016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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