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住党组〔2016〕13号 签发人:赵晓春
中共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关于刘映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管理部:
经管理中心党组研究决定 ,报市人社局审查备案,任命:
刘映锋 任信贷业务科科长
张 媛 任稽核科科长
陈 波 任苍溪县管理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永剑 任宝轮管理部副主任
苏 淼 任昭化区管理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映锋 苍溪县管理部主任职务
张 媛 信贷业务科科长职务
陈 波 昭化区管理部副主任职务
董永剑 旺苍县管理部副主任职务
苟住明 剑阁县管理部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16年8月26日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