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5日至10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公积金中心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公积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和党组会切实研制整改工作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落实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整改情况和工作进度实行跟踪督导、定期通报和销号制度。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力有效。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够具体深入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下功夫不够深的问题。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围绕我市“双百城市”远景规划,每年与住建部门举办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协商会2次。
2.针对学习贯彻重大会议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会议精神和重要决策部署,制定广元公积金年度工作规划。出台我市公积金“缓缴调比”惠企政策快速审批机制、服务开发企业恳谈机制和回访评判机制。每年召开公积金服务房地产企业座谈会4次和进行回访满意度调查1次。
3.针对学党史办实事还有差距的问题。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公积金对冲、提取业务办理离柜率年内分别提升至90%、85%以上。年内完成公积金与民政(婚姻)等信息共享。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党组定期研判,并将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内容纳入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内容。新建办公区综合宣传栏,弘扬主旋律。
(二)关于履行住房公积金中心重点职责有差距方面
5.针对推进公积金归集扩面做大总量存在不足的问题。开展了公积金“五进”宣传,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公积金建制,新增完成剑阁县、朝天区社区工作者建制。
6.针对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促进住房消费存在差距的问题。调整公积提取范围,开放川渝购房提取公积金户籍限制。增加提取类别,增加直系亲属购房按产权份额提取。
7.针对助推我市房地产市场加快复苏发力不够的问题。持续开展进楼盘、进企业公积金政策宣传。优化使用政策,保留阶段性支持政策中有利于职工购房消费的政策。
8.针对公积金风险防控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开展公积金风险控制专题培训,严格执行资金调度流程,建立公积金经济流动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机制。加强贷后管理,加大失信惩处力度。建立楼盘备案台账,开展系统数据清理,完善数据灾备制度。
9.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企业转提升服务时效还不高。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建立公积金服务开发企业恳谈机制和回访评判机制。梳理楼盘备案流程,抓实“一次性告知”,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落实专管员全程服务。
(三)关于党组管大局保落实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0.针对应对复杂困难局面不够积极主动的问题。党组班子加强学习,提升解决复杂问题能力。每季度与住建、房协等相关部门专题分析研究房地产市场。评估“广九条”阶段性政策成效,向市政府提出2023年政策执行(调整)建议。
11.针对公积金增值收益率偏低研究对策不够的问题。与各银行签订资金增值服务综合方案,最大化提高上浮利率。优化存款结构,增加长期存款占比,加大贷款发放力度。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情况
(四)关于对公积金电子稽查疑点数据监管不力方面
12.针对只进行了内部稽核督查工作通报,党组未建立追责问责制度,未安排逐项核查核实、分类处置的问题。建立《业务操作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问题逐项核查核实、分类处置。
(五)关于纪律作风整顿力度不够方面
13.针对群众通过多种渠道信访投诉仍然较多的问题。建立季度服务质量分析机制和《业务操作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业务科室加强指导,机关纪委明察暗访。分类研究问题,依规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
(六)关于担当尽责、服务群众开创性办法不多方面
14.针对解决公积金缴存职工“商转公”急难愁盼用力不够的问题。加大政策宣传,优化商转公政策流程,协同有关部门优化贷款抵押物置换环节。
15.针对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保障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不够有力的问题。开展了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梳理排查,强化政策宣传,通过“窗口办”“上门办”和“网上办”等方式多途径服务于民。
(七)关于内控管理不够严格方面
16.针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新制定专项收支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完善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内控制度》《预算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7.针对采购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已对当事人批评,责令其书面检讨。加强规章制度学习,严格程序审核,落实事前审核责任和事后监督责任。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八)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方面
18.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严格执行大额度资金跨行调度集体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公积金资金内控管理办法,加强大额资金划转、存储的监督。
19.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不规范的问题。党组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规范事项决策过程,每年开展2次自查。
(九)关于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整改情况
20.针对高学历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争取用编计划,加大高学历紧缺型专业人才招引力度。公开招聘符合岗位专业需求人员2名,鼓励支持职工考取各类职称、职业资格。
21.针对中层年轻干部断层较为明显的问题。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开展轮岗交流,建立“领导干部老带新”“业务骨干师带徒”结对帮带机制,培养年轻后备干部。
(十)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整改情况
22.针对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够科学的问题。结合实际优化党支部设置,在二支部内设立2个党小组,规范开展活动。
23.针对落实事业单位党支部重点任务没有找到抓手的问题。结合落实事业单位党支部重点任务,已合理调整业务科室党员分布。支部书记列席党组(扩大)会、主任办公会,指导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4.针对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要求机关党委加强党建业务指导,强化党务干部专题培训。调整支部委员,开展集体谈话教育,并责令相关支部作出书面检讨。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308640;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莲花路197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邮编:62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