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为适应公积金发展新形势,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保障公积金安全高效运行,公积金中心重新制定印发了《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内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压实管理责任。《办法》规定了公积金资金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为中心会计科,并对资金管理的具体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同时,在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前提下,切实厘清权责,确保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在此基础上,强调会计人员要规范履职行为,提高专业能力,严肃工作纪律,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
厘清规范流程。《办法》对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合并、撤销,票据的使用、归档,资金的运转、调度等每个环节的管理均作出了详细规定,特别是大额资金跨银行(账户)调度,要严格按照中心党组“三重一大”规定执行,逐级审批,统一调配,夯实公积金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基础,确保公积金管理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筑牢安全屏障。《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定期对账、会计信息报告、空白支票和存单交叉分离、定期总结盘点等制度机制,并通过明确账户、票据、资金管理的具体程序,真正从源头上预防了资金风险,筑牢了资金安全管理的屏障,有效防范了资金管理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会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