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为落实落细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关于加强违规提贷住房公积金治理工作要求,以多渠道宣传,多领域协同,多部门联动的方式,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切实守好群众“钱袋子”。
多渠道宣传,让规范入人心。以政策宣传月为契机,以机关单位、企业、社区、医院、学校等服务对象为重点,以公积金规范提贷为主题,扎实开展公积金“五进”法治宣传。以线下推介的方式,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相关政策及业务办理规范流程,以及通过虚假信息提贷公积金的惩戒案例。同时,通过政务新媒体线上发布相关惩治违法提贷宣传信息。截至目前,全市四县三区已形成全覆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受众群体达万余人。
多领域协同,让制度有保障。联合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元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打击涉住房公积金虚假诉讼的协作意见》,明确要求各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严厉打击涉住房公积金虚假诉讼合力,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行业秩序和司法秩序,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中心与公、检、法三部门协同发力,清理通过诉讼程序提取住房公积金各类案例,核实通过诉讼程序司法执行提取公积金行为的真实性,杜绝通过虚假司法行为骗提住房公积金。
多部门联动,让违法无遁形。与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动公积金违规治理,各管理部主动联系当地党委政府,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来,从源头上斩断违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各方利益链。加大对发布骗提套取“小广告”、提供虚假材料赚取高额报酬的“黑中介”的打击力度,将涉嫌伪造购房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及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黑中介信息、作案手机号码、手续费转账记录等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今年以来,已将利用虚假资料帮助他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陶某、刘某、何某、冉某等四人绳之以法,陶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何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冉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四人均不得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金融中介相关的活动。通过严厉惩戒公积金违法提贷相关人员,形成处理个别,震慑一片的效果,有力保障了公积金资金安全,切实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