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市公积金中心按照省住房公积金建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治理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专题整治工作会,落实四举措,扎实推进违规提取治理专项行动。
完善制度机制。将公积金提取审计稽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中心内审稽核办法、操作细则,对内审稽核工作予以规范化和制度化,落实稽核审计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审计成果,跟踪落实审计建议,加强问题落实整改,加强从制度层面揭示问题,提出改进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的建议,不断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制度,坚决打击内外勾结的骗提骗贷行为,保证公积金内部干部职工的纯洁性,保障资金安全。
把好审核关口。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对于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未贷款的以及全额付清的购房证明材料,应建立核查登记台账,主动与不动产登记、房管所等职能部门联系沟通,重点核查商品房备案登记、房屋交易信息及职工权属房屋持有情况,逐笔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核实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是不准提取的决定。对核实真实的,准予提取,再通过信息共享、信函等方式重新向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核实。若发现存在退房退税情况的,要及时告知提取当事人相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给予严重警告、追回款项,严厉查处各类违法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建立部门联动。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大对发布骗提套取“小广告”、提供虚假材料赚取高额报酬的“黑中介”的打击力度,将涉嫌伪造购房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及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黑中介信息、作案手机号码、手续费转账记录等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增加不法中介或个人的违法成本,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来,从源头上斩断违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各方利益链。
加强培训宣传。开展公积金单位联络员业务培训,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组织学习《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治理工作的通知》的指示精神,及时通报违规骗提套取查处情况,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群众对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政策有较为全面系统的认识和了解,引导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通过合法途径提取住房公积金。广泛开展违法案件曝光和警示教育,及时公布防范骗提套取相关政策和案件排查进展情况,在办事窗口醒目位置粘贴警示标语,维护好公积金行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形象,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稽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