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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管理部:刚柔并济防控风险 阶段性政策暖民心

日期: 2022-06-22 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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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市公积金中心信贷业务科带队深入直属管理部对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细则进行宣讲并针对逾期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确保阶段性支持政策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做好政策宣传,专注为民解忧。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出台了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降低购房首付款比例、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放宽贷款年龄限制、推行灵活还贷方式、实行同城化贷款政策、调整征信报送方式等7条信贷业务政策,针对政策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堵点,信贷业务科负责人答疑解惑,确保干部职工弄懂、悟透、落实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同时组织管理部开展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受益群体覆盖面。

压紧压实责任,刚性逾期管理。一是建立逾期管理方案。针对近期新增不良逾期贷款制定有效可行催收方案,按照逾期贷款分类台账制定贷款回收方案和措施,对逾期1至2期及时电话沟通,3至5期采取上门到家、到单位约谈,发放律师贷款回收通知书等方式督促其按时还款,6期及以上的采取上门催收和诉讼等形式加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二是分阶段多渠道降低逾期。严把贷前审核关,做好贷中动态监测、贷后动态预警。采取联动催收,与受委托银行、借款人在职单位、借款人亲友、法院及纪委等部门联动,采取多部门、多渠道、多方法催收措施,提高催收效率,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逾期管理典型案例,对逾期催收的亮点工作形成专卷,确保年度目标的顺利完成。

彰显人文关怀,柔性化解逾期。考虑到确实受疫情影响失业或收入明显下降的借款人,可根据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第九条“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做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在借款人因疫情收入下降导致无法按月正常偿还贷款时,可在还款日前五天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发生的逾期还款,公积金中心将不做逾期处理。若借款人未按月足额正常还款产生逾期后再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将不再受理,且按照逾期处理。(直属管理部 信贷业务科)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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