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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通知的解读

日期: 2020-05-25 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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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权益。

一、受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包括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因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灵活调整公积金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可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二、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并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贷款。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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