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提取业务政策解读:(广公积金委〔2019〕3号)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一)职工退休的
解读:
一、受理条件
1.凡在广元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满足国家退休政策规定的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内余额并销户;
2.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方可提取本人账户内余额并销户;
3.缴存单位经办人须将缴存职工的状态变更为“退休封存”。
二、办理所需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原件验退);
2.退休证、退休文件或基本养老金核定通知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退)。
三、特别说明
1.手机公积金APP及四川政务服务网办理退休提取的缴存
职工需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2.需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职工本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证明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退)。
四、办理渠道
缴存职工公积金缴存地、手机公积金APP、四川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