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运行情况清楚,工作成效明显,总体运行安全平稳,值得肯定”。这是近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国斌同志对2021年度市公积金中心资金运行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2021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围绕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窗口单位,落实“四强化”举措,牢牢把握资金安全底线,资金运营实现安全高效、保值增值。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风险管控“三张责任清单”,制定大额存单与资金管理办法,委托金融业务综合考评办法,修订完善各部门各岗位职能职责,厘清业务流程,规范业务操作,加强内部稽核与外部审计,精准防控业务风险点。
强化逾期整改。建立台账,实行“五级分类”管理,压实“四责任一清单要求”,因人施策,加强催收力度,消减存量、控制增量。2021年末,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到44.96%,住房贡献率为100.66%;贷款逾期金额由高峰期192.72万元降至30.25万元,减少84.3%;逾期率降至0.04‰,远低于国、省控制标准3‰、1‰,资金安全防控见效。
强化正风肃纪。厚植廉政理念,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心中有责,时刻保持清廉本色。实行年报披露制度,公开业务运行信息,畅通投诉渠道。突出廉洁文化建设,织牢风险防控安全网,确保公积金业务运行提质增效。
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资金运行科学预测,跟踪分析业务发展与资金使用规模,资金存款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定期存款利率上浮最高达到110BP。全年定期存款到期利率上浮净利息收入2200万元,资金收益实现最大化。在为缴存职工年度结息高达1.43亿元的情况下,实现增值收益1.62亿元,同比增长14.89%,创历史新高。收益分配上缴财政专项资金高达8545万元,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累计已达3.96亿元,为我市建立“租售并举”新型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对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