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住通〔2021〕24号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公积金
贷款资料的通知
办公室,各科、管理部: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经中心研究决定,对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进行了简化,简化后贷款资料如下:
一、贷款基础资料(适用于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贷款)
1.贷款申请表
2.贷款人夫妻双方信用报告原件 (人民银行查询,有效期1个月)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婚姻证明复印件 (原件验退)
4.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情况证明及六个月银行工资卡流水(原件)有效期1个月
5.首付款收据 (原件验退)
6.还款卡复印件
二、购买商品房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期房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
(二)现房抵押:
1.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
2.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购买二手房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存量房买卖合同 (原件)
2.过户后的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原件验退)
3.过户后契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原件验退)
4.卖房人收款账户、账号或中介机构收款对公账户、账号复印件
5.评估报告 (原件)
四、偿还商业银行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商业银行贷款原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原件验退)
2.商业银行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还款记录、贷款余额表和同意提前还款通知书 (原件)
3.抵押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验退)
4.评估报告 (原件)
此外,异地缴存职工在广元购房,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使用证明、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明细和余额
2.房源信息查询证明 (原件,在公积金缴存地查询)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