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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住通[2021]24号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公积金贷款资料的通知

日期: 2021-08-30 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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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住通2021〕24号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公积金

贷款资料的通知


办公室,各科、管理部: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经中心研究决定,对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进行了简化,简化后贷款资料如下:

一、贷款基础资料(适用于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贷款) 

1.贷款申请表

2.贷款人夫妻双方信用报告原件 (人民银行查询,有效期1个月)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婚姻证明复印件   (原件验退)

4.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情况证明及六个月银行工资卡流水(原件)有效期1个月

5.首付款收据              (原件验退) 

6.还款卡复印件

二、购买商品房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期房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 

(二)现房抵押:

1.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     

2.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购买二手房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存量房买卖合同            (原件)

2.过户后的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原件验退)

3.过户后契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原件验退)

4.卖房人收款账户、账号或中介机构收款对公账户、账号复印件

5.评估报告               (原件)

四、偿还商业银行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商业银行贷款原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原件验退)

2.商业银行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还款记录、贷款余额表和同意提前还款通知书              (原件)

3.抵押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验退)

4.评估报告               (原件)

此外,异地缴存职工在广元购房,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使用证明、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明细和余额

2.房源信息查询证明    (原件,在公积金缴存地查询)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0日

附件:
广住通【2021】24号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公积金贷款资料的通知doc).pdf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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