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完成。2020年度全市3140个缴存单位,153746名职工结付住房公积金利息14338.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26万元,增长12.79%,人均结息932.61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进行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计息周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后,利息同步自动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缴存职工可关注广元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登录广元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下载广元公积金手机APP等进行查询,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心各业务办理网点查询。(会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