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大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剑阁管理部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七届二次会议关于规范全市财政预算单位缴存基数的要求,对剑阁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制定措施,逐一规范财政预算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
管理部按照“突破一点,带动全局”的工作思路,从职工人数较多的林业局着手,多次主动上门与县林业局对接,宣讲政策,明确按工资总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权益、单位的义务,并积极与县财政局协商争取资金。经过多次对接协商,县林业局和县财政局决定从2020年1月起按照工资总额为林业局下属所有林业工作站171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规范后,全县林业工作站年度新增缴存额117万,每位基层林业工作人员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增加50-90%,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大大提高了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为县生态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下一步,剑阁管理部将继续把规范财政预算单位缴存基数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逐一规范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实现按标准足额缴纳。(剑阁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