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川管理部立足本职,担当作为,主动与同级人民法院协同互动研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积极联系配合法院执行,为深入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法治政府加油助力。
协同互动
三研学提升法律素养,深入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一是研学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之政策。《条例》规定的单位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之规定不一致,也不完全符合社会生活实际。鉴于此,青川县管理部与县人民法院民商庭就相关问题多次探讨,积极寻求化解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强制缴存法律风险大和管理部归集扩面难的突破口。目前,青川县管理部在市中心的指导下,正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以单位缴存为主,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存为辅的归集扩面新途径,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提高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为实现“住有所居”加油助力。
二是研学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之规定。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房地产金融审慎监管的大环境下,时有烂尾楼盘的出现。为降低贷款风险,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青川县管理部多次与县法院民商庭座谈,探究如何化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提出对借款人实施分类贷后监管,定期清查逾期情况,重点监控异地贷款职工、灵活就业职工的还贷情况,必要时对借款人、开发商采取查封房产、冻结账户等财产保全措施,全过程多环节防控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三是研学住房公积金诉访问题化解之办法。近几年住房公积金诉访案件成上升态势,青川县域内有个别职工投诉所在单位不缴或断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为依法履职,深入贯彻执行《条例》相关规定,青川县管理部多次联系县人民法院相关庭、局,请求帮助解读法律条款、梳理执法程序、提点注意事项,探索出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执法责令建缴,相关行政部门居中调解、主管部门行政干预等非诉手段合力化解矛盾的办法,高效平稳调处住房公积金领域的诉访案件,助力地方政府“六稳”、“六保”工作,竭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主动配合
三举措支持法院执行,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一是在市中心的指导下,与青川县人民法院联系配合,依法依规梳理查询、冻结和扣划住房公积金的规范流程;二是依据法院通知认真核实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状态、公积金贷款情况等相关信息;三是严格程序、要件,依法冻结、划扣被执行人公积金账存余额(含被执行人配偶)。
自2018年以来,青川县管理部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公积金133人次,冻结16笔93.73万元,扣划70笔239.93万元,协助法院高效完成76个经济纠纷案件的执行,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为建设法治政府加油助力。(青川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