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三名职工违规提取公积金,且拒不退还违规提取资金为由,向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当事人同意按照调解协议内容,认真履行调解协议中确定的义务,按期归还违规提取的公积金。
一、约谈提取职工,宣讲法律法规。中心分管领导、归集科科长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责人等多次约谈违规提取职工,宣讲《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告知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律风险和责任,要求职工及时归还违规提取的公积金。
二、主动对接单位,核实职工情况。通过和当事人的谈话,当事人能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但以生活困难、生病等理由拒绝退还。中心通过公函形式,向其单位告知职工骗提行为,并主动上门对接职工所在单位,了解核实职工情况,请求单位协助追回款项。
三、坚持法律手段,及时追回骗提资金。为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中心以三名职工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骗提公积金且拒不退还为由,向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职工立即退还违规提取款。雅安中心和被起诉的三名职工在雨城区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一致。其中两名职工同意采取在规定时间内全额还款方式退回违规提取款;一名职工同意以按月退款方式每月退回一定金额的违规提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