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剑阁管理部依法对公积金贷款逾期人员姚某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达成按时按期还款协议,有力保障了公积金安全运行,
姚某于2015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1万元,贷款期限20年,从2018年开始,姚某已多次逾期未按时偿还。经工作人员多次电话、上门催收,讲政策、摆道理,姚某仍置若罔闻不履行还款责任。剑阁管理部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终止借款合同,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
法院受理后,姚某主动申请法院调解,充分考虑到被告人家庭遭遇变故,经济确实困难,本着以民为本的原则,剑阁管理部同意进行调解。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告知其合同违约将会面临被处置抵押物以清偿债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严重后果,姚某深刻认识到贷款逾期给自己和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书面承诺在5月15日前偿还所欠贷款本息,之后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款。
今年以来,剑阁管理部把逾期催收作为重点工作,成立逾期催收小组,通过打电话、上门催收、逐户建立明细台帐,与法院等有关部门协调等举措,全力加大信贷风险管控力度,成功收回8笔2.69万元逾期贷款,进一步提升了公积金信贷质量。(剑阁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