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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五举措强化楼盘项目备案管理

日期: 2019-05-06 来源: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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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作为一项中长期贷款,其风险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和社会性等一系列特征。近年来,因房地产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烂尾楼盘”的现象偶有发生,住房公积金信贷资金的安全风险也日益加大。为进一步维护好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广元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信贷资金安全,在不断加大逾期贷款回收管理的同时,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商品房开发楼盘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准入备案规范化管理,防止出现烂尾楼盘给中心和贷款职工带来潜在风险,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防范工作。

一是强化集中管理。对商品房开发楼盘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备案管理流程进行改革,备案管理由以前各县区管理部和信贷科审核审批备案改由中心统一集中备案管理。

二是规范楼盘备案资料。开发企业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备案时须提供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开发项目规划批复文件、预售许可、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工程施工进度情况等完整的备案资料。同一楼盘分批次再次申请备案时,部分资料可以简化。

三是严把资格审查关。中心信贷科在楼盘备案初审过程中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开发企业是否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重点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实,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载明的开发企业是否和出售房屋的出卖人完全一致,否则就不能确定其销售的合法性,以此防止由于楼盘开发和销售主体“两张皮”而造成出现烂尾楼现象。

四是集体会议审批。对辖区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发楼盘备案实行党组会议审批。由信贷科汇报开发楼盘申请备案楼栋的资料报送、工程进度等具体情况,党组审核表决,规避决策风险。

五是加强预售楼盘跟踪监管。对备案开发楼盘定期进行现场巡查,重点查看在建工程进度和交付使用情况,发现烂尾苗头及时介入,将烂尾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借款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7年12月实施开发楼盘备案集中审批制度以来,中心已受理审批通过了45批次开发楼盘项目备案,发放公积金住房贷款5807万笔,19.49亿元。否决了3个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开发楼盘申请,对2个项目备案销售价格过高提出了质疑。自实行楼盘备案管理以来,广元未出现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开发楼盘烂尾情况,切实防范了风险,取得了明显成效。(信贷科)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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