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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购住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日期: 2017-09-26 来源: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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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9月24日“新华社”报道:9月23日,石家庄市政府出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进一步升级主城区住房限购政策。“意见”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发文之日起新购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此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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