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日期: 2017-11-27 来源: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告,并就资格复审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根据笔试折合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岗位)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网站公布,并一同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电话通知到每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应主动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联系和咨询。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或县区人社局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表彰奖励证书和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11月28日上午9:00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三)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审核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资格复审时,要注意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遴选相关条件(政治素质、专业资格、知识技能、年龄、学历、职称、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相关工作经历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重点审核是否已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是否2年基层工作经历,是否为贫困乡镇党政正职领导、是否为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贫困乡镇领导班子副职领导、是否为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注明所在单位经费性质(全额、差额),以及其他要求等。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给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技能测试)

(一)面试(技能测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测试、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不收取费用,于2017年12月1日进行,具体安排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附件:2017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7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38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91号 蜀ICP备09026795号-1

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贷款) 0839-3316957(归集、提取) 工作联系电话:0839-330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