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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日期: 2017-03-27 来源: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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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广元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16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7个科室,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74人,其中,在编53人,非在编2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3037家,新开户单位132家,净增单位65家;实缴职工13.29万人,新开户职工1.09万人,净增职工0.31万人;当年缴存额15.88亿元,同比增长18.54%。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83.28亿元,缴存余额 54.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3.56%、19.87%。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6.81亿元,同比增长  27.05%;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42.92 %,比上年同期增加2.89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28.62亿元,同比增长31.2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缴存余额×倍数(5至15倍),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缴存余额×倍数(5至15倍),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缴存余额×倍数(5至15倍)。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7万笔10.29亿元,同比降低 28.85%、31.20 %。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65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4万笔46.30亿元,贷款余额34.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79%、28.54%、 23.59%。个人住房贷款率为63.65%,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比上年增加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应收贷款本金0亿元,实收贷款本金0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6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亿元。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0亿元,当年归还0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0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20.03   亿元。其中,活期0.13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0.87亿元,1年以上定期7.08 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 1.95   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63.65%,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15455.92万元,同比降低0.10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5075.0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0380.84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7058.92万元,同比增长37.22%。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6620.45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27.20万元,其他支出11.2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8397万元,同比降低 18.70%。增值收益率1.68%,比上年同期减少0.8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478.84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52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98.16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055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76.07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549.5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700.8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1157.42万元,同比增长196.77%。其中,人员经费623.76万元,公用经费 42.26万元,专项经费491.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60.64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5549.59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47%,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39%。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

2016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8.35%、-1.66%和18.54%。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1.34%,国有企业占31.67%,城镇集体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0.4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8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5%,其他占0.2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27%,国有企业占 28.87%,城镇集体企业占0.84%,外商投资企业占0.3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0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0%,其他占0.34%。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93 %,中等收入群体占82.76   %,高收入群体占11.31%。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2.0583万笔6.81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58.3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3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70%,租赁住房占0.73%,其他占4.52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41.7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2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7.8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2.39%,其他占5.2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4.8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9.46%,比上年同期减少21.2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4110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31.16%,90-144(含)平方米占65.01%,144平方米以上占3.83%;新房占84.96%,二手房占15.0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24.46%,双职工申请贷款占75.54%,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10.62%,中等收入群体占84.53  %,高收入群体占4.85%。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222笔5803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800笔2406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276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本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0个,贷款额度0亿元,建筑面积共0万平方米,可解决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0个、额度0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0个、额度0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0个、额度0亿元。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9.82%,比上年同期减少45.3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16年,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贵商村镇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2016年,全市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工资基数上限不超过本市上年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以市统计局公布标准)3倍,即为:11722元;缴存基数下限按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即为:1380元;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和个人为1:1同比例缴存。严格遵照并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存贷款利率调整。当年2月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1%上调至1.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0.35%上调至1.5%。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然保持不变,5年期(含)以下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至30年(含)的贷款年利率为3.25%。取消贷款最高限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与个人缴存余额挂钩,最高可达公积金余额的15倍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2016年,市本级及七个县区管理部全部入驻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值班主任”岗,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公开效能服务承诺,优化办事流程,及时更新办事指南;深化“热心、公心、细心、耐心、诚心”的“五心”服务理念,细化“用心”服务标准。继续对部分业务量大、涉及职工面广的单位开展了“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继续为全市13万余缴存职工免费邮寄个人结息对账单;网络问政“有问必答”栏目开通三年半来,共收到网民1675条问题,办结率100%;提升科技支撑能力,“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公积金手机APP、网银支付功能运转正常;公积金基础数据贯彻国家标准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已完成项目招标,进入实施阶段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2016年,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快进展。一是对中心数据机房进行了搬迁改造。按照“双贯标”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要求改造后的机房占地51平方米,防火等级达到1级安全标准,防雷等级达到二级标准。二是“双贯标”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全速推进,接入住建部结算平台顺利完成。该项目于2016年11月正式启动,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预计2017年5月全面完成并正式上线。通过与建行专线直连,管理中心于2016年底成功接入住建部结算平台,为下一步公积金业务实时结算做好了准备。

 

 

          广元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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