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转公”贷款出台背景
为满足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对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切实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还贷压力,规范“商转公”贷款业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广公积金委〔2019〕3号)《广元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广住发〔2023〕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广元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二、“商转公”贷款业务解释
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缴存人,将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商转公”贷款受理范围
1.借款人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含本地、异地)。
2.借款人所购房屋在广元市行政辖区内。
四、“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
1.商转公贷款直转:借款人未结清商贷余额,以商贷已抵押住房作第二顺位抵押申请直接将未结清商贷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用公积金贷款来结清商贷实现商转公,称作直转。选择此种方式办理的商贷银行必须是我市公积金中心的委贷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
2.自筹偿贷:借款人自筹资金将商贷本息结清并解除抵押后,再以该住房作第一位抵押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现商转公。
3.另行提供抵押物(其他房产抵押):借款人未结清商贷余额,以他房作第一位抵押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用公积金贷款来偿还商贷,实现商转公。
五、“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
1.满足我市公积金中心现行贷款政策基本条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借款人为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之一或其配偶。
4.有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商贷还款期间逾期累计不超过6期,连续不超过3期,无逾期贷款余额。
5.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6.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房屋必须为同一套自住住房且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偿还本笔商贷。
7.没有足以影响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其他情形。如:发放原商贷的商业银行为该套住房的唯一抵押权人且无其他抵押、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限制。
六、“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商转公贷款额度按照《广元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广住发〔2023〕24号)相关规定执行,且不得超过申请当月商贷余额。若商贷余额大于购房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以购房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为最高限额;若购房商贷实际发放金额小于购房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以商贷余额为贷款最高限额。曾提取公积金支付该套住房首付款的,贷款额度还应扣减所提首付款(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
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长为30年。对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偿还能力的借款人,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5年。
首套房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2.6%,5年以上为3.1%。二套房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3.025%,5年以上3.575%。
七、“商转公”贷款办理材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复印件(原件验退)、未婚声明等。
3.信用报告:有效期在一个月内的借款人夫妻双方的信用报告(原件)。
4.原购房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原件验退)。
5.原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复印件(原件验退)。
6.商业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还款记录、贷款余额表和同意提前还款通知书(加盖银行印章的原件)。
7.收入证明材料。借款人夫妻双方近六个月银行工资流水等收入证明(原件)。
8.委托扣款账户:符合委贷银行扣划要求的借款人个人借记卡复印件(原件验退)。
9.评估报告:另行提供抵押物(其他房产)作抵押时需提供评估报告(原件)。
10.委托公证书:夫妻双方无法同时到现场办理时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11.借款人或配偶为异地缴存人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明细(原件)。
八、“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
1.直转方式(“顺位抵押”)办理流程图
2.自筹偿贷方式办理流程图
3.另行提供抵押物(其他房产抵押)方式办理流程图
九、举例说明
1.小金是广元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已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次在广元购房时因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而选择了商业贷款,小金可不可以将第三次购房的商贷申请商转公?
答:不可以。因为小金已经申请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再申请商转公,就按三套房认定,公积金不支持购买第三套房。
2.小金是成都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广元购房申请了商贷,能否申请商转公?
答:可以。住房在广元市行政区内。
3.小金是广元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成都购房申请了商贷,能否申请商转公?
答:不可以。住房不在广元市行政区内。
4.小金的商业贷款为第一次住房贷款,将此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算首套还是二套?
答:首套。商转公贷款的原商贷不计算贷款次数。
5.小金将商贷结清后不久,看到了商转公的政策,小金还能否将结清的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商贷未结清时才能申请商转公。
6.小金购买住房,申请商贷50万元,还了两年后商贷余额48.5万元,购买该套住房时曾提取公积金10万元支付首付款,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现申请商转公贷款直转方式办理,剩余的48.5万元商贷能否都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38万元。
因为:小金属于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70万元,但他的商贷余额是48.5万元,商转公贷款最多只能是48.5万元,他曾提取10万元公积金支付该住房首付款,可申请到的商转公贷款额度=48.5万元-10万元=38.5万元,因贷款金额是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所以最终的商转公贷款额度为38万元。差额部分48.5万元-38万元=10.5万元和提前结清商贷利息需小金自筹资金向商业银行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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