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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公积金提取 写信时间 2020-05-23
信件内容 我于2019年在绵阳用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户口均不在绵阳市.是否可以在缴存地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什么时间可提取?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回复内容 刘兵: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的情况,借款合同执行满1年后可办理提取业务;若再次还贷提取,距上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年可以 。需要准备的资料主要有: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身份证原件;如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加盖业务印章的当前贷款余额表及近3个月还贷明细; (四)《借款合同》和配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五)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绵阳市公积金中心加盖业务印章的一次性还款同意书; (六)职工本人银行卡。 感谢您的来信!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8、5572069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5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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