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袁开信 :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你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手续: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还贷);
2、借款合同和与之配套的购房合同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借款当前余额和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
5、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盖章或签字认可余额);
6、提前还贷申请表。
如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需提供单位签字盖章的委托介绍信。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不能大于贷款的当前余额。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9 5572068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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