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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公积金提取 写信时间 2021-09-01
信件内容 提取公积金还商业住房贷款流程
回复内容 陈乔海: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所需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二)身份证原件;如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银行加盖业务印章的当前贷款余额表及近3个月还贷明细; (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和配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五)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商业银行加盖业务印章的一次性还款同意书; (六)职工本人银行卡。 办理时限:《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执行满1年后办理;若再次还贷提取,距上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年。 提取额度:年度还款提取金额以商业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还贷记录按月度最高还款额计算年度还款总额;提前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款当前的贷款余额;提取金额保留千元位。 特别说明: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请您准备好上述资料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感谢您的来信!提取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8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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