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公积金贷款咨询 写信时间 2014-04-01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年初在苍溪用公积金购置了二手房,现在我又想把房子卖了,重新买。请问:1、提前全额还款必须正常还款满一年吗,可否无需一年?2、提前全额还款是否有违约金或是其他费用,具体标准是多少?3、如果我把公积金贷款还完且没有提取公积金账户内金额,房子卖了,名下无其他房产,又重新买房子,可否立即又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回复内容 贾伊你好: 感谢你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关心,你所提问题,现回复如下: 1.贷款后需归还满一年,才能申请提前还贷;2.提前还贷没有违约金; 3.不行。公积金贷款结清后,需重新交缴公积金一年后,购买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限购政策)。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38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91号 蜀ICP备09026795号-1

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贷款) 0839-3316957(归集、提取) 工作联系电话:0839-330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