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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公积金提取 写信时间 2014-08-18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用公积金贷款还贷满一年后可否提取公积金部分还贷?如果可以,提取后在还贷后期时可否再次提取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谢谢!
回复内容 何辽 :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住房贷款期满一年后可提取公积金偿还上一年度贷款本息和提前全额偿还贷款。不能用于提前部分偿还贷款。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8 5572069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8月20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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