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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公积金提起还贷疑问 写信时间 2022-05-07
信件内容 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您好!我在广元某单位工作,一直正常缴存公积金,近期我办理了异地商业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在成都购置了房产,目前开始还贷,想咨询贵中心几个问题: 1.我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规则、额度、办理所需条件和材料是怎样的? 2.我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月对冲还贷,规则、额度、办理所需条件和材料是怎样的?期待贵中心的解答,在此诚挚感谢!
回复内容

某先生/女士: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借款合同执行满1年后可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业务

需提供资料:1.身份证原件;如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当前贷款余额表及近3个月还贷明细;3.《借款合同》和配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加盖业务印章的一次性还款同意书;5.职工本人银行卡。

办理时限:《借款合同》执行满1年后办理;若再次还贷提取,距上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年。

提取额度:年度还款提取金额以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近3个月还贷记录按月度最高还款额计算年度还款总额;提前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款当前的贷款余额;提取金额保留千元位。

二、因您办理的是异地公积金贷款,无法在本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感谢您的来信!提取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8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9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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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贷款) 0839-3316957(归集、提取) 工作联系电话:0839-330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