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关于外省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写信时间 2015-03-28
信件内容 你好,在广元市交的住房公积金已经有好几年了,现在在外省买的房子,想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吗?如果可以,怎么提取;如果不可以,请问为什么自己交的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用于购房提取用途?
回复内容 张: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按照《广元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只限四川省境内,故你现在在外省买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按照《广元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只要在四川省境内购买商品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6 5572068 5572069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03月30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38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91号 蜀ICP备09026795号-1

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贷款) 0839-3316957(归集、提取) 工作联系电话:0839-330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