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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提取公积金余额 写信时间 2022-03-21
信件内容 在职3年了能提取公积金余额吗?需要什么证件和证明?我没有房贷也没有货代,只是打算卖车,想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回复内容

余跃东: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公积金委〔2019〕3号文件《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第三章  第二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账户内的余额并销户(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方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全部余额):

(一)职工退休的;

(二)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五)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二十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部分提取本人和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自住住房的;

(四)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限配偶、子女、父母)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综上所述,提取使用公积金不能用于购买汽车。

感谢您的来信!公积金提取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8、3316957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2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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