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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写信时间 2014-10-20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的房屋已经住了11年(房屋位于广元市),中途又经过5.12地震,加之当时装修简单,现需进行重新装修,请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提取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回复内容 青蛙: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你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你的住房装修。 目前执行的装修为:所装修住房为商品房的,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两年内办理提取; 所装修住房为二手房的,在房屋过户后半年内办理提取。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8 5572069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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