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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自建房提取公积金 写信时间 2020-10-31
信件内容 领导好: 我想咨询一下,自建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回复内容 陶宇: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和《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住发〔2019〕21号 )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的部分住房公积金。 感谢您的来信!提取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9、5572068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9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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