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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公积金提取 写信时间 2020-12-25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在苍溪工作两年,于今年7月辞职并封存公积金。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去提取,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回复内容 市民: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实施细则》(广住发[2019]第21号)规定, 职工本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手续;未在异地和本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方可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单位缴清职工住房公积金后,可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并办理销户。但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所需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二)身份证原件; (三)社保部门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或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职工本人银行卡。 感谢您的来信!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苍溪管理部业务咨询电话:0839-5224015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5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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