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实施细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原则上应缴存至贷款申请之日的上月。缴存要以单位名义才可以,个人不能单独缴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您单位公积金现已缴清,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感谢您的来信!剑阁公积金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839-6601866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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