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先生: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情况现做以下回复:
一是我们已于11月17日上午通过3316937电话和你联系沟通,并与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公司取得联系核实情况;二是目前核实的情况中,您说的代扣公积金金额28789元与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公司反馈的金额不一致,请您把您说的相关证据通过微信发给我们,我们做好进一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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