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张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成都没有连续正常缴存半年,不符合异地转移接续的条件;您在广元调动时备案表上的备注不是“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封存半年销户提取的条件。介于您特殊的情况和离职的事实,待从成都离职之日算起半年后,请您准备下列资料前往广元原单位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销户提取:一、整个过程的情况说明加盖本人指纹;二、广元社保部门出具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调动)原件及复印件;三、成都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成都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本人身份证原件;六、本人名下银行卡原件。
感谢您的来信,提取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8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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