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笛: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广元市行政辖区内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赁自住住房的(限广元市行政辖区内)提供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房产管理处出具的房源信息查询表;
(三)职工本人银行卡。
提取额度: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6000元;当年未提取的视作放弃,提取额不累计到下一年度;若再次租房提取,距上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年。
感谢您的来信!提取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8、3316957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5日